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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0-19
男人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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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和日丽的十月,不断有朋友邀请我一同旅行,也不断听闻一则又一则筹备婚礼的消息。
是的。那一天,他问我,有好一些的酒店推荐给我么?我心里咯噔一下,只是答他,好多啊,看你预算啦。他又说,明年10月,应该不容易订吧?我说,那就早一点或者晚一些。
我们都知道彼此说的是什么。我以为,我会早于他,把我的请柬递出去,从容的说,到时候早一点来。
那天晚上送他们回家。他和她并排坐在后座。我们偶尔交谈。她说,像我一样,早点决定嫁了吧,我们都不小了。他沉默。我笑笑说,好,回家跟他说。红灯的时候,透过后视镜迎上他的目光。对视几秒钟,避开了。到他家小区门口,他支开她,突然抓起我搁在方向盘下的右手,轻声说,好好照顾自己,你有更好的生活。看着他的背影在反光镜中越来越小,越来越小,直到消失,我知道,在我心里的这么多年的这个人真的要离开了。
而我自己,一点也看不到任何美好生活的迹象。
混混噩噩。
天称男要休一支长假去阳朔。多少令人有一点点小失落。相当猥琐的盘问跟谁去,什么关系,得到满意答复后在最后一天主动邀请他共进早餐,一起买可乐,一起去洗手间,一起下班坐地铁。稍许花了一点点小功夫就把他哄开心了,很让我膨胀。
而相比之下混血男仍旧可恶的让我心有余悸。
昨天跟他回家见家长。七大姑八大姨。每个人对我都是一副久仰大名。终于得以见到庐山真面目的样子。老老少少拉着我的手亲切攀谈。伯父更是把我带在身边一一介绍。他们比混血男可爱很多倍,而且我确定他们比混血男喜欢我很多很多倍。那么像我这么乖巧又低调的大家闺秀又有谁不喜欢呢?切~不识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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